关于发布《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》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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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,规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工作,指导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工作,现批准《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》等两项环境保护标准,并予发布。
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
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(HJ 945.1-2018);
二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(HJ 945.2-2018)。
以上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,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,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www.mee.gov.cn)查询。
特此公告。
生态环境部
2018年12月19日
抄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生态环境厅(局),环境标准研究所,污染物排放(控制)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。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12月20日印发
信息来源:生态环境部 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2/t20181224_68576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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